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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昇平实验小学校入学政策公示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9 点击次数:

2023昇平实验小学一年级入学公告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23年我校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公示如下:

一、 入学对象

1.2016 年9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1.请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家长,5月20日-5月26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有效性,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信息。

2.6月3-4日(周六至周日),根据需要到公办小学审核材料。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婴儿出生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4.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四、昇平实验小学校施教区范围

东至人民路以西,南至环城河以北,西至环城河以东,北至干将路以南(不含干将路)

东大街,西大街,吴县新村,潘环巷,新市路,中军新村,遵义新村,师古桥,中军弄,新桥巷,腊梅里,梅家桥弄,司前街,地方弄,画锦坊,地方里,万丽花园,佳安别院,金狮河沿,金狮巷,书院巷,东采莲巷,南采莲巷,东善长巷,西二路,向阳新村,太师巷,南园新村(7、8、10、11、18-23、27-29、52幢、549幢),大卫弄,幽兰巷,牛车弄,三山街,毛家弄,大石头巷,仓米巷,柳巷,西美巷,东美巷,花街巷,道前街,府东巷,德寿坊,小粉弄,憩桥巷,养育巷,富郎中巷,庙堂巷,盛家浜,瓣莲巷,东支家巷,西支家巷,剪金桥巷,织里弄,学士街1——179号, 长船湾1——33号,城中花园,天河花园,人民路819号、人民路1045号,德安里,泰富苑,乐怡苑,学士林,天线弄,牌楼弄,吕公桥弄,三多里,小南察院,干将西路387、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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