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东大街小学校
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防疫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病愈康复证明
凡是患病师生及员工回家治疗者,返校上课或上班时须交医院的病愈康复证明。
二、回家治病者
1.凡去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有接触史的师生及员工;
2.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师生及员工;
3.经防控检测,发现有疑似病状的师生及员工。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有接触史的师生及员工,居家隔离14天后无症状者,申请返校需等待解除隔离学校核实后电话通知返校。
2.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有接触史的师生及员工,居家隔离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者,经治疗后,返校需凭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无疫情接触史的,有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者,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经治疗后,返校需凭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四、返校复课验证程序
1.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区级或区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卫生室检查,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2.若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保健老师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3.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持有争议,保健老师应及时上报校领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上级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协商后做出是否复课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附则
班主任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学校办公室严格执行患传染病教职工复工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苏州市东大街小学校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