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东大街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5 点击次数:

 一、校园用语要求

1、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用语、宣传用语、集体活动用语、工作和生活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

3、教师要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课后学生辅导、个别谈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4、师生在对外接待、交流、电话联络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5、师生在各种学习、培训、集会等活动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才能上岗教学。

7、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校训、标语、横幅、标志牌、指示牌等各种标牌按要求规范用字。

2、宣传窗、黑板报、校园网站、班级网页、宣传材料等按要求规范用字。

3、公文、公章、校报、校刊、制度、通知、公布栏等使用规范汉字。

4、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欢迎标语、请柬等使用规范汉字。

5、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使用规范汉字。

6、学生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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