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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街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学校部门分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2 点击次数:


为认真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推广普及普通话,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瑜     副组长:范虹   莫彪

组员:钱佶  李敏  孙聪  徐蕾  卞志超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二、制定学校推普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关于语言文字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各项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四、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六、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七、做好推普活动总结工作。

八、完成上级语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职责分工:

吴瑜(组长):全面负责语言文字领导工作

范虹、莫彪(副组长):

(1)负责设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兼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考核制度。

(2)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到校内各线,深入各教学班。

(3)负责制定每学年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相关活动。

(5)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基本内容和条件,并积极落实。

钱佶(教导主任、培训部负责人):

(1) 按照国家标准,落实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2) 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

(3)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深入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

李敏(分管副教导)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并认真落实。

(2)规范语文教学,使听说读写能力训练常规化。

(3) 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评估的资料准备工作。

孙聪(副教导):

(1)规范学生“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

(2)负责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在日常管理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日常教育工作中。

徐蕾(大队辅导员):

(1)规范学校广播、电视台播音、演出等用语。

(2)规范板报、宣传栏、告示栏等其他各类宣传、告示等用字。

(3)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

卞志超(总务):

(1)规范各类标志、指示牌等用字。

(2)建立永久性推普内容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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