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推广普及普通话,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瑜 副组长:范虹 莫彪
组员:钱佶 李敏 孙聪 徐蕾 卞志超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二、制定学校推普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关于语言文字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各项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四、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六、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七、做好推普活动总结工作。
八、完成上级语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职责分工:
吴瑜(组长):全面负责语言文字领导工作
范虹、莫彪(副组长):
(1)负责设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兼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考核制度。
(2)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到校内各线,深入各教学班。
(3)负责制定每学年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相关活动。
(5)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基本内容和条件,并积极落实。
钱佶(教导主任、培训部负责人):
(1) 按照国家标准,落实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2) 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
(3)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深入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
李敏(分管副教导)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并认真落实。
(2)规范语文教学,使听说读写能力训练常规化。
(3) 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评估的资料准备工作。
孙聪(副教导):
(1)规范学生“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
(2)负责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在日常管理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日常教育工作中。
徐蕾(大队辅导员):
(1)规范学校广播、电视台播音、演出等用语。
(2)规范板报、宣传栏、告示栏等其他各类宣传、告示等用字。
(3)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
卞志超(总务):
(1)规范各类标志、指示牌等用字。
(2)建立永久性推普内容宣传牌。